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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首起百万元索赔风波

1999-03-30 来源:生活时报 王浩 我有话说

家住肇东市的陈莉忘不了今年2月14日发生的那场惨祸:自己给姑婆新买的高压锅,一声巨响后,锅盖飞上了天棚。致使两人严重烫伤,被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哈尔滨日报报道说,今年2月11日,家住肇东的陈莉到哈市曼哈顿商厦一楼12号摊位买了两个“永达牌”高压锅,14日,将一个送给姑婆作新年礼物。姑婆担心锅的质量,正好看到黑龙江卫视商场播放一条广告:“永达牌”夹钳式压力锅装有多重安全装置,任何使用情况下炸锅,赔偿人民币100万。

做晚饭时,姑婆便发现锅内的气体不是从减压阀中冒出,而是从锅盖旁边漏出,急忙将煤气关掉,而几乎是同时,随着“砰”的一声巨响,锅盖一下子“冲”上了天棚,姑婆及家中的客人本能地伸手将身后正在玩耍的三个小孙子盖在了身下,自己的两只胳膊和身上被烫出了一个个水泡,客人虽穿着厚厚的大衣也被烫伤了肚皮。

据陈莉介绍,陈家迅速与曼哈顿商厦取得了联系,商家立即向厂家———浙江省义乌市“永达”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通报了情况,并请厂家直接与受伤家属进行协调处理此事,然而陈家并未等来厂家的电话。陈莉到市消协投诉。该厂业务经理陈集祥来到肇东陈家处理此事。他承认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愿意赔偿1万元人民币。

根据厂家作出的百万承诺,陈家提出了索赔100万元要求。但厂家认为,广告所说的“炸锅”是指“锅炸碎了”,或者是“锅底炸漏了”,“炸变形了”,这才能算是“炸锅”,而陈家的锅只是将锅盖崩飞,和广告提及的“炸”没有任何关系,赔偿100万元更是不可能。双方各执一词,据理力争,市消协调解被迫终止。

3月15日,陈家决定将此事诉诸法律。陈家认为,压力锅的安全保障设施如能发挥作用,便不可能发生意外,此次事故完全是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但该厂的一位姓董的经理再次重申:“广告承诺中的‘炸锅’是指物体的破裂。陈家的锅只是锅盖与锅身分离,不属于炸锅范畴。我们公司赔偿1万元钱,是为了花钱买平安。”据其介绍,该厂已派专人来处理这起巨额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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